张清元、舒平虎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川0703执恢438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2-31
案件内容
张清元、舒平虎、张红:
本院执行张清元申请执行舒平虎、张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2)涪民初字第2333号判决书。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红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至此,(2012)涪民初字第2333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