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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元、舒平虎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1)川0703执恢438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1-12-31
案件内容

张清元、舒平虎、张红:

本院执行张清元申请执行舒平虎、张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2)涪民初字第2333号判决书。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红已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至此,(2012)涪民初字第2333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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