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万飞星月神门业经销店与铜仁市碧江区七星装饰中心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
(2018)黔0602民初82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发布日期:
2018-03-12
案件内容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黔0602民初82号
当事人:
原告:铜仁市碧江区万飞星月神门业经销店。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伊顿小镇****。
经营者:万飞。
被告:铜仁市碧江区七星装饰中心。地。地址: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广场图书馆后面
经营者:**。
审理经过:
原告铜仁市碧江区万飞星月神门业经销店与被告铜仁市碧江区七星装饰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3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铜仁市碧江区万飞星月神门业经销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铜仁市碧江区万飞星月神门业经销店负担。
审判员:
审判员刘鑫
书记员:
法官助理罗晶晶
书记员田树香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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