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让丈夫亲近属于冷暴力吗 冷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相处模式多样,但有些问题却悄然影响着婚姻质量。如果一方长期拒绝与配偶沟通或亲密接触,是否构成冷暴力?可能作为离婚的依据吗?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夫妻不让丈夫亲近属于冷暴力吗
这种行为很可能属于冷暴力。
如果一方持续以“不搭理”“不回应”等方式回避亲密接触,导致另一方心理或情感上遭受实质性伤害,可能构成冷暴力。但如果仅因短期矛盾导致短暂疏离,则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冷暴力。
冷暴力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长期拒绝交流、故意疏远、漠视配偶需求;
2、导致婚姻关系无法维持,或对配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3、行为和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4、需要提供客观的证据来认定。
冷暴力可以直接离婚吗
冷暴力如果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作为离婚理由。如果是诉讼离婚,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冷暴力以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包括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心理咨询记录等,以便法院做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