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需要报备吗
小王因涉嫌恐怖活动犯罪被侦查机关羁押,其家属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小王时,看守所告知因案件性质,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但提交申请的时候没有获得许可, 说是案件特殊。会见律师必须要报备吗?
分类:刑事辩护
时间:2025-05-19
共1个回答

会见律师并非都要报备。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等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才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且侦查机关应事先通知看守所。
小王涉及恐怖活动犯罪,依此规定,律师会见确实需经侦查机关许可。但侦查机关需要有合理理由,不能随意拒绝。如果对不许可决定存疑,律师或家属可要求侦查机关说明详细依据,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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