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有义务还吗
我老公瞒着我借了一万块钱,说是拿去投资了,没有一分用到我身上和家庭中,现在叫我还,我应该还吗?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6-13
共1个回答

一般而言,你无需偿还这笔债务。你丈夫瞒着你借的这一万块用于投资,且未用于你和家庭,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你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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